五年級(上) 第六單元 可貴的人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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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導作文
【題目】
請以「柯媽媽的故事」為材料,縮寫為五百字以內的短
文。(原文含標點符號有一○九一字)。
柯媽媽的故事
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,在台南家中做手工藝品,賺取
微薄工資添補家用的柯蔡玉瓊女士,突然接到電話傳來噩耗,她
那位就讀東海大學企管研究所的大兒子柯重宇,不幸被聯結車撞
死了。當她趕到車禍現場,看見兒子的屍體,傷心得不支倒地,
在恍忽中,聽到有人說:「十個八個都在撞了,多撞死一個沒什
麼!」柯媽媽突然驚醒,覺得這些不重視人命的人和惡魔沒有兩
樣。
當柯媽媽和肇事司機談判車禍賠償問題時,對方竟然說:「
以前被撞死的,賠二十萬,你兒子唸研究所,賠三十萬……」
柯媽媽聽了,十分氣憤,心想:人命這麼不值錢,難怪這些
肇事司機有恃無恐。她的內心充滿了仇恨,甚至在兒子柯重宇的
靈前許下復仇的願望。
可是,要用什麼方法復仇呢?她不斷的思索,一時想不出辦
法。或許是母子連心的感應吧?柯重宇來到柯媽媽的夢中,安慰
她:「復仇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,人生很短,用同樣的心力,可
以做更有意義的事情。」
柯媽媽問:「我能做什麼有意義的事情?」
「幫助車禍受難的家屬。」
「你要我怎麼做呢?」
「用一枝筆……循立法途徑……」
柯重宇說完就消失了,柯媽媽也驚醒了。
柯媽媽心想:「我只不過是個小學畢業的弱女子,如何用一
枝筆循立法途徑復仇?」
柯媽媽決定化仇恨為大愛,向車禍理賠的不合理制度挑戰。
民國七十九年,她邀集全省五百多位受難者家屬,組成「車禍受
難者救援協會」,以集體的力量,做為她推動保障個人人身安全
的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的後盾。她走遍台灣本島與離島各
地,協助受難者家屬處理求償事宜。同時,為了要讓「強制汽
車責任保險法」,順利在立法院通過,她的請願信是自己查字典
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,她到處請願,然而,都石沈大海。於
是,她到立法院、行政院、交通部、財政部請願,但是,當時執
政的國民黨立法委員,故意不讓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通過。
柯媽媽不氣餒,更連續以三十個星期的時間,每星期三天,
分別在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,以及立法院,用超渡車禍亡魂法會
的方式進行請願,希望能引起社會的關注。
超渡方式無效,柯媽媽用絕食的手段,希望喚醒立委的重
視。但是,國民黨立委仍然對她冷嘲熱諷,說她與保險業掛鉤,
要圖利保險業者。
柯媽媽忍辱負重,經過八年的努力,她的請願行動,終於感
動當時的李總統登輝先生,獲得李總統召見,說明她的心願。李
總統深受感動,積極推動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」立法通過。
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,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「強制汽
車責任保險法」,可以使車禍受難者家屬,立即獲得一百二十萬
元的保障理賠,達到救急的效果。
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」立法完成,象徵了台灣人生命尊嚴的
抬頭,不僅人權更為提升,生命也更有保障。柯媽媽推動「強制
汽車責任保險」立法的精神,值得大家的敬佩。
【要求】
縮寫要點:1.不改變原文體裁;2.不更動原文結構;3.
保留原文的主題和重點。
(本篇範例摘錄自黃瑞田編著《小學生快快樂樂學作文高年級1(五上)》(尚未出版),版權為建弘出版公司所有,僅授權使用者為學術研究之目的,進行個人非營利性質之檢索、閱讀、列印。請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,切勿任意重製、散佈、改作、轉貼、播送,以免觸法。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