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級()  第六單元  可貴的人權


 


相關單元  可貴的人權(南一)


 


引導作文


【題目】


        請以「柯媽媽的故事」為材料,縮寫為五百字以內的短


文。(原文含標點符號有一○九一字)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柯媽媽的故事


        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,在台南家中做手工藝品,賺取


微薄工資添補家用的柯蔡玉瓊女士,突然接到電話傳來噩耗,她


那位就讀東海大學企管研究所的大兒子柯重宇,不幸被聯結車撞


死了。當她趕到車禍現場,看見兒子的屍體,傷心得不支倒地,


在恍忽中,聽到有人說:「十個八個都在撞了,多撞死一個沒什


麼!」柯媽媽突然驚醒,覺得這些不重視人命的人和惡魔沒有兩


樣。


       當柯媽媽和肇事司機談判車禍賠償問題時,對方竟然說:「


以前被撞死的,賠二十萬,你兒子唸研究所,賠三十萬……」


        柯媽媽聽了,十分氣憤,心想:人命這麼不值錢,難怪這些


肇事司機有恃無恐。她的內心充滿了仇恨,甚至在兒子柯重宇的


靈前許下復仇的願望。


       可是,要用什麼方法復仇呢?她不斷的思索,一時想不出辦


法。或許是母子連心的感應吧?柯重宇來到柯媽媽的夢中,安慰


她:「復仇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,人生很短,用同樣的心力,可


以做更有意義的事情。」


        柯媽媽問:「我能做什麼有意義的事情?」


      「幫助車禍受難的家屬。」


      「你要我怎麼做呢?」


      「用一枝筆……循立法途徑……」


        柯重宇說完就消失了,柯媽媽也驚醒了。


        柯媽媽心想:「我只不過是個小學畢業的弱女子,如何用一


枝筆循立法途徑復仇?」


        柯媽媽決定化仇恨為大愛,向車禍理賠的不合理制度挑戰。


民國七十九年,她邀集全省五百多位受難者家屬組成「車禍受


者救援協會」以集體的力量,做為她推動保障個人人身安全


的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的後盾。她走遍台灣本島與離島


地,協助受難者家屬處理求償事宜。同時,為了要讓「強制汽


車責任保險法」,順利在立法院通過,她的請願信是自己查字典


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,她到處請願,然而,都石沈大海。於


是,她到立法院、行政院、交通部、財政部請願,但是,當時執


政的國民黨立法委員,故意不讓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通過。


        柯媽媽不氣餒,更連續以三十個星期的時間,每星期三天,


分別在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,以及立法院,用超渡車禍亡魂法會


的方式進行請願,希望能引起社會的關注。


        超渡方式無效,柯媽媽用絕食的手段,希望喚醒立委的重


視。但是,國民黨立委仍然對她冷嘲熱諷,說她與保險業掛鉤,


要圖利保險業者。


        柯媽媽忍辱負重,經過八年的努力,她的請願行動,終於感


動當時的李總統登輝先生,獲得李總統召見,說明她的心願。李


總統深受感動,積極推動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」立法通過。


        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,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「強制汽


車責任保險法」,可以使車禍受難者家屬,立即獲得一百二十萬


元的保障理賠,達到救急的效果。


       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」立法完成,象徵了台灣人生命尊嚴的


抬頭,不僅人權更為提升,生命也更有保障。柯媽媽推動「強制


汽車責任保險」立法的精神,值得大家的敬佩。


 


【要求】


        縮寫要點:1.不改變原文體裁;2.不更動原文結構;3.


保留原文的主題和重點。



(本篇範例摘錄自黃瑞田編著《小學生快快樂樂學作文高年級1(五上)(尚未出版),版權為建弘出版公司所有,僅授權使用者為學術研究之目的,進行個人非營利性質之檢索、閱讀、列印。請遵守中華民國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,切勿任意重製、散佈、改作、轉貼、播送,以免觸法。 )



 


 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黃瑞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